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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勾兑

绕了一圈问题似乎又回来了!

法制部门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如果不利于行政部门,对于相关的行政部门来说首先是面子上很不好看,这意味着他们错了!有损部门权威。

另外就是如果认定他们错了,那么就要有人承担责任,还有根据体制内的相关考核制度,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整个部门的考核或多或少都是会有影响的。

所以无论是哪一个行政部门,都是很不愿意自己被行政复议,更不用说还要被裁决犯了错误对吧?

所以经过多方平衡考虑,法制部门做出的不利于行政部门的裁决必须得到相应分管领导的审批才可以,这样就限制住了法制部门的权利,实际上权利又回到了领导的手里。

从内部关系角度来说,分管领导和自己下属部门的关系肯定是比和法制部门好吧?怎么说也有个内外之分啊!除了绝对大公无私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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